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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是要让她失去民事行为能力。
他是要成为她的监护人。
这样,她的财产,她奶奶的财产,她的一切的一切,就都理所当然地落到了他的手里。
从让她当法人代表以随时为他背锅坐牢,到把她送去精神病院令她确诊精神分裂,从肉体到精神,从财产到名誉,她的一次又一次屈服,给她带来的,却是一次比一次更猛烈的敲骨吸髓。
“我杨涵郁西接受你郁西杨涵成为我的合法妻子丈夫,从今以后永远拥有你,无论环境是好是坏,是富贵是贫贱,是健康是疾病,我都会爱你、尊敬你并且珍惜你,直到死亡将我们分开。”
十三年前,在亲友的见证下,他们交换戒指并拥吻。
那是爱、尊敬和珍惜。
十三年间,她一直努力地践行着诺言。
她想不明白,从相爱到婚姻,十六年的时间,她从来没有对不起过杨涵,为什么杨涵非得处处置她于死地?
两个人在一起,明明可以合作共赢,大不了就好聚好散,为什么杨涵要处处紧逼,非得走到你死我亡的地步才可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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